北京
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医疗设备及服务(卫计、医管部门主责)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具体项目由主管部门确定。部门集中采购可以共享中央主管部门的协议采购招标结果。
二、分散采购及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工程项目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实行分散采购。
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因特殊原因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开招标的具体数额标准如下:
1.货物或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2.工程类: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江西
江西省本级2018-2019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一、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单项或批量10万元(含)以上医疗设备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列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必须由主管部门依法统一自行采购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一、采购限额标准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织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二、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
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可以选择其他采购方式。
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同一预算项下的采购项目不得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两次以上。
河南
河南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省级单次或批量预算5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纳入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未列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目录的,省级各部门采购单项或批量预算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市级(含省直管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县级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药品 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
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提高了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省厅按级次提高了货物和服务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省级由2016年的12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市级提高到150万元、县级提高到100万元。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
医疗设备纳入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
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单次采购预算金额 200 万元以上的,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目录外,单次采购预算金额 50 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属于分散采购项目,应依法施行政府采购; 单次采购预算金额50 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由单位自行采购,不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西藏
西藏自治区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在西藏自治区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文件中明确,应当优先实现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目标,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一、采购限额标准(单项采购金额)
自治区本级。货物、服务类: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修缮、装饰及改扩建: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
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自治区本级和除日喀则市、林芝市、山南市以外的其他地(市),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0万元以上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除涉密项目)。
天津
天津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纳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分散采购。
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工程类项目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
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同级财政部门的批准。采购人不得将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四川
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一、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此外,和上次公布的标准相比较,此次提高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标准》明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省级和成都市本级在200万元(此前为150万元)、其他市(州)本级和成都市所辖县(市、区)级在120万元(此前为80万元)、其他县(市、区)级在80万元(此前为50万元)以上的纳入公开招标范围。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分散采购数额标准
分散采购数额标准为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省级和成都市本级在50万元、其他市本级和成都市所辖县(市、区)级在30万元、其他县(市、区)级在1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省级和成都市本级在60万元、其他市本级和成都市所辖县(市、区)级在40万元、其他县(市、区)级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安徽
安徽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一、集中采购目录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20万元医疗设备、 医药 品纳入集中采购目录。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对于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但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当依法实行分散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
省级: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20万元;工程类项目,单项采购预算满50万元。
市、县级: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10万元;工程类项目,单项采购预算满30万元。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省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200万元,市、县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100万元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海南
海南省省级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采购预算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医疗设备和器械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 代理 机构采购。
一、分散采购限额及标准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分散采购。分散采购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实施。
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采购预算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采购人不得以化整为零的方式拆分、肢解政府采购项目,不得违法逃避政府采购监管或规避公开招标采购。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工程、服务多次自行购买,累计资金数额超过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属于化整为零方式规避政府采购。
四、鼓励优先或必须使用国产
1. 政府采购应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支持本国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扶持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对属于上述范围内的品目,各部门、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
2. 政府采购原则上要求购买国内产品,确需购买进口产品的,必须按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向财政部门申报,获得批准后才能采购。高校、科研院所采购进口科研仪器设备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备案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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