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装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保定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保定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装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保定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装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HTDL-2016-6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树涛、赵雪
项目联系电话:0312-67932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保定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保定市北二环与乐凯大街交叉口
联系方式:潘德禄 0312-59253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树涛、赵雪 0312-6793220
代理机构地址: 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中道大厦B座2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保定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装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保定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装备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标书编号:HTDL-2016-628
招标人名称:保定市公安消防支队
招标人地址:保定市北二环与乐凯大街交叉口
招标人联系方式:潘德禄 0312-5925333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中道大厦B座26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树涛、赵雪 0312-679322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万元
采购数量:如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 主要技术参数和采购需求 | 数量(辆) |
1包 | ||
举高喷射破拆消防车 | 举高喷射工作高度13米,破拆工作高度14米,集破拆、灭火功能于一身的多功能抢险破拆消防车,详见招标文件。 | 1 |
招标用途:满足用户需求
招标内容:保定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装备购置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保定市公安消防支队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举高喷射破拆消防车在签订中标合同后4个月内完成(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保定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1)1包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举高喷射破拆消防车需在供货时向招标人出具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
3、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若投标人为厂家需提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需提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招标文件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6日(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文件发售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大厅第15窗口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文本发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
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19日 上午9:30
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招标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月19日 上午9:30
招标文件开启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刘树涛、赵雪 0312-6793220
联系方式:0312-6793220
传真电话:0312-6793220
招标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2-6793220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 (1)1包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家或经销商。(2)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举高喷射破拆消防车需在供货时向招标人出具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3、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若投标人为厂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30日 09:00 至 2017年01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大厅第15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文本发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