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购置潭柘寺法庭安检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购置潭柘寺法庭安检设备
项目编号:1641STC6169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旺
项目联系电话:010-618681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地址:门头沟区滨河路74号
联系方式:王海旺010-618681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龚亚昭(标书发售)、周常迪、尹皓010-62686384(标书发售)、010-62688241、6268825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10008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采购用途:自用
采购项目的名称:潭柘寺法庭安检设备
招标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 | 采购预算 (万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简要技术需求及数量 |
潭柘寺法庭安检设备 | 91.4 |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供货、现场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 | 采购人 指定地点 | 通道式X光安检机1套、金属安全检查门1套、智能化身份信息安全管理系统2套 |
投标必须针对本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不允许拆分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2)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相关规定;3) 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委托代理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或经营所在地或门头沟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5) 投标人的投标货物或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货物或服务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货物或服务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1.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30日 09:00 至 2017年01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加盖公章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同时,还应提供如下资料:①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并制作成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1211504881@qq.com)。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传真形式发给采购代理机构,并将需澄清问题电子文档发送至zhoucd@sinosteel.com。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同时在门头沟政府采购网、北京市财政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包括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60分,投标报价30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不接受进口产品,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