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生命周期成本(LCC)这一概念早已经为人们所熟知,并在许多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和实施中得以应用。然而,据笔者所知,目前政府采购更关注当前的效益,而忽略了后期的使用、维护等成本,实践中也很少有以全生命周期成本为考量标准的政府采购招标项目。那么,倡导节约资金和绿色采购的政府采购是否也能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这一概念?笔者认为,这是可行的。
全生命周期成本强调全过程总体投入
全生命周期成本是现代意义上的成本战略,它是指货物或设备在有效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与该货物或设备有关的所有成本,包括货物或设备的设计成本、制造成本、使用成本、废弃处置成本、社会责任成本等。社会责任成本并非一种单纯的成本,而是贯穿在生产、使用、处理和回收过程中的成本,主要是环境卫生、污染处理所发生的成本支出。在实际操作时,可以根据货物或设备的技术规格、使用环境等,合理估计货物或设备的经济寿命、经济寿命期内的运营成本和环境成本、处置成本,并综合计算货物或设备的生命周期成本。
在目前的政府采购中,成本指的就是初投资,评价指标仅仅是货物或设备的一次性购置价格。而全生命周期成本的概念强调货物或设备从采购一直使用到报废的全过程总体投入。与普通货物类采购项目不同,锅炉电梯、中央空调设备和大型医疗设备往往不是“一采了之”,设备后期运行成本和维护费用同样会产生巨大的费用。这就意味着低价购买的设备也许运行成本很高,未必能省钱;初次购买成本低,未必是真正的节约资金。只有在设备的全生命周期成本最低,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节约。因此,对全生命周期成本进行科学分析、评估和考量,是《政府采购法》内涵的深刻体现,对于政府采购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细化采购预算是前提
在政府采购中推行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其前提之一是必须细化政府采购的预算。只有细化政府采购的预算,才能对采购成本和使用成本进行认真比较,通过比较采购成本和使用成本在总成本中的比例,全面、准确地反映出推行全生命周期成本的效果。
在政府采购中推行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的另一个前提是理顺采购人中采购者和使用者的关系。在政府采购中,采购者和使用者往往是相分离的,购买设备的人管不了后面的使用,只能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做好采购工作,而采购者和使用者应当是一个整体,使用者应当积累或提供货物设备的后续使用等原始数据。
实施总体思路
招标文件一般只关注技术和货物设备的当今购置价格,对于货物设备的运行费用等后期报价缺乏更为细化的要求。笔者建议修改采购规则,将全生命周期成本后续费用高的货物设备剥离出来,建立单独的全生命周期成本采购模式。
一是选择成本容易测算的成熟设备先行。
全生命周期成本概念难以走进政府采购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后续成本难以准确核算。笔者认为,可以选择全生命周期长短相对固定和运行成本相对较好测算的设备先推行,比如中央空调、照明设备、锅炉设备、动力设备等。因为此类设备是常用的设备,全生命周期运行和维护成本、平均使用年限、折旧率相对固定,而且设备成熟,运行成本原始数据多,建立模型和测算相对来说比较容易。
二是建立全生命周期成本测算模型。
锅炉、中央空调、电力设备等常规成熟设备是完全可以细化报价要求和进行成本测算的。从操作层面来看,首先要建立全生命周期成本测算模型,细化招标文件的报价要求。
以中央空调为例,全生命周期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改造直至报废的全过程发生的总费用 。
测算模型如下:LCC=CCL+C1+C2+CCD。
式中,CCL为空调设备的购置价,C1为空调设备的运行成本,C2 为空调设备的故障成本,CCD为退役处置成本。
三是电子化是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的重要基础。
政府采购的信息化、网络化、电子化是大势所趋,同时也为推行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奠定了基础。
诸如前述,一般大型空调设备全生命周期成本模型为: LCC=CCL+C1+C2+CCD。但设备的购置价、设备的运行成本、设备的故障成本、退役处置成本发生的时间节点是不一样的,不是简单地相加,在计算设备的全生命周期成本时,首先计算出设备寿命期内各年所花费的成本,再按确定的社会折现率和通货膨胀率折算到设备购置初期的现值,最后将各年的现值相加求得设备的全生命周期成本。只有具备了电子化的基础,这一点才能方便做到。
四是建立崭新的评审模式。
在评审中,商务评分不再像以往那样仅以设备购置价为因子,而是以全生命周期成本(投标价现值)为基础,综合考虑货物设备的购置价使用寿命、耐用性、运行成本等指标。这是对传统政府采购评审方法的一次具有里程碑式的变革,它将货物设备的全生命周期成本和质量成本结合起来,寻求两者的最佳结合点,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生产技术,推行绿色采购,进而推动政府采购乃至全社会的健康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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