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预算单位根据预算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内容和采购编号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递交采购需求表。
2.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受理审核通过后在下一个工作日分配给中心有关采购业务部门。
3. 有关采购业务部门与预算单位共同确定谈判技术以及相关要求。
4. 向唯一来源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唯一来源供应商谈判准备时间一般为1到3天。
5. 及时组织与供应商谈判,进行谈判评审,其中邀请专家应提前3天通知。
6. 预算单位对成交结果进行确认并反馈给有关采购业务部门。
7. 采购中心内部审核谈判过程和结果,时间为1个工作日。
8. 组织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9. 合同各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包括预算单位组织验收,预算单位和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组织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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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府采购网责任编辑: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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