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经济区第五消防站消防车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6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K2025-4-050
项目名称:空港经济区第五消防站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42.0万元
最高限价:2042.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380 | 380 | 消防车 | 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
第2包 | 是 | 277 | 277 | 消防车 | 水罐消防车 |
第3包 | 是 | 280 | 280 | 消防车 | 泡沫消防车 |
第4包 | 是 | 679 | 679 | 消防车 | 登高平台消防车 |
第5包 | 是 | 226 | 226 | 消防车 | 抢险救援消防车 |
第6包 | 是 | 135 | 135 | 消防车 | 器材消防车 |
第7包 | 是 | 65 | 65 | 消防车 | 机器人运输车 |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至第六包货到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月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七包货到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证件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开标活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活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0日到 2025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603室
方式: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请携带如下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授权书(格式自拟)、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开票信息(注明开具普票或专票)至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03室现金获取。 2、非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请将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授权书(格式自拟)、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开票信息(注明开具普票或专票)、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发送至fygs04zc@163.com邮箱。 公对公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20103238933070W 地址:河西区广顺道2号 电话:28222932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楼支行0302060209039096091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临港怡湾广场珠江一街55-9、55-10号(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商务大厦B座5层
联系方式:022-666197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603室
联系方式:022-23239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越、李岳峰、王艳艳
电 话:022-23239918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0日